Saturday, March 29, 2008

最后的达赖喇嘛

现在的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会不会是这个世界最后一个真正的达赖喇嘛?

藏人们自选了一位班禅喇嘛(类似副喇嘛的位置),可是中共废了他,从此下落不明。接着中共自己又立了一个他老人家自选的班禅喇嘛,可是藏民们不认他。

达赖喇嘛和八万藏人流亡到达兰沙拉后,成立了民主制度的流亡政府,宗教和政治分开,人民自己选择政府。达赖喇嘛只是精神领袖。

在达兰沙拉的藏人们都想回去故乡。在西藏自治区的藏人们却不停的要偷渡到印度北部的达兰沙拉,因为,达兰沙拉才有真正藏人想过的生活。学藏语,当藏教喇嘛,跟随达赖喇嘛,履行心目中想要的宗教生活方式。

本来西藏想要独立(本来是独立的,活生生被强权抢去后,变成得‘争取’独立,真荒谬!),但是后来达赖喇嘛觉得西藏太偏僻,只求自治。

达赖喇嘛说只要自治,可是达兰沙拉的藏民却有些要独立。藏民们很多年前已经在密谋以暴力反抗中共,可是达赖喇嘛一直劝勉要和平对话。

他妈的中共总是不要对话。中共说,要对话的先决条件是,要达赖喇嘛承认台湾和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之前有次达赖喇嘛到访台湾,受到台湾佛教徒的热烈欢迎。中共警告达赖喇嘛,假如达赖喇嘛再踏足台湾,一切更加免谈。达赖喇嘛碍于藏民的回家心愿尚未达成,于是不再踏足台湾。然而中共老鬼依然不要和达赖喇嘛深谈。

中共一直在拖。只要拖到第十四世达赖喇嘛过世,他老人家自立一个西藏自治区的达赖喇嘛,或许他觉得一切就搞定了。不喜欢这个决定的藏民,中共可以用解放军用暴力再强行辗过藏民的身躯。

可是,中共安排上位的达赖喇嘛,达兰沙拉和西藏的人民是不会接受的。还是一样会有问题。只有中共自己继续用强权要藏民接受。暴乱还是会继续,尤其少了第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存在的话,不知藏民们要怎么反抗,反正他们个个都不怕死,只要在有生之年,回去故乡西藏而已。

自从中共入侵西藏以来,中共鼓励汉人移居西藏自治区,说是西藏发展了,进步了,于是,渐渐的,是不是西藏人在西藏也变成少数民族?结果,什么藏教,什么藏语,统统被吞噬掉。

青藏铁路是一种政治入侵,毫无疑问,江泽民自己说的。江泽民说,有人说青藏公路耗资太大,实在不值得,可是这是一项政治的决定,就算经济上有亏损,也在所不惜。中共在建筑青藏铁路的时候,破坏了西藏很多高原特有的植物和动物的栖息地,说什么环保,说什么发展,西藏早被中共摧残。中共挖掉西藏的100个金矿,可是藏民得到什么?中共也说过西藏这个高原地是亚洲的河流之源,非常重要。

文化摧残,土地摧残,人权摧残。

强权用暴力抢了,然后逐步摧残,说自己的想法比较对,说是其他人在煽动,说达赖喇嘛是罪犯,说全世界都错,只有自己对。

藏民只要回家,回去拉萨这个他们心目中神圣的地方,履行宗教生活方式,让自己喜欢的领袖带领自己,中共用枪说,你们闭嘴乖乖给我共产党统治,不然我杀死你。

拉萨是藏民神圣的地方,可是中共只把她当旅游胜地。西藏的文化特质,在中共眼里,只是无谓的,不重要的,拿来当旅游特点,吸引一些好奇的游客,如是而已。

真正保留西藏文化的西藏人在达兰沙拉,但是回不了家乡。

中共要野蛮到什么时候?奥运近在眉睫,藏民们应该趁这个机会无赖要挟他一个面谈。

Friday, March 28, 2008

妖怪老姨

今天送孩子上幼儿园过后(今天他要我亲吻他大大声一次,小小声一次,他才放我走),就去了小菜市场买一小包的江鱼仔nasi lemak ,打算买回家慢慢吃。

当我走下梯阶的时候,被路边摆卖女人假首饰的挡口给吸引住了。看中了一对古铜色小鱼耳环。过后我问那卖假首饰的安蒂,我要到哪里去打耳洞。安蒂说,她可以帮我打噢。

旁边有两个四十多岁的安蒂,一个说她的耳洞早已封密,不想再打了。另外一个安蒂则把头发拨弄一下,露出了她耳朵上的两对耳环。有四个耳洞的安蒂一直游说那个耳洞封密的安蒂再打耳洞,然后就可以穿上喜欢的耳洞了。两个安蒂在旁闲聊,一面在等着看热闹,看挡口安蒂帮我打耳洞。

于是我选了一只小小的绿色圆形耳环,乖乖的坐在挡口后方给安蒂帮我打耳洞。我要求她把耳洞打在我右耳的上方。安蒂拿着一支短枪似的打耳洞枪,帮我在耳朵上方我喜欢的那个位置画了个小点之后,帮我喷上一点麻药,小枪就‘啼’一声,然后我的右耳上方就多了一个绿色小耳环了。有点痛,但是我多么喜欢这右耳上方的小耳环。

我以前不爱首饰。可是如今我的耳朵戴着一对银色叶子耳环,右耳上方又多了一个小圆绿色耳环。刚买的古铜色小鱼耳环还没有机会戴上,在排着队。因为我还有一对银色花儿耳环和蓝色小针似的耳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戴耳环了。。。。。

我想是在深山里看到了湖面上钻石一般的繁星倒影过后吧。

我回到我住的组屋,楼下有几个悠闲的人。

一个是车祸后脚伤还没好的男人,每天拿着拐杖走下楼,在楼下绿意盎然的休闲石椅上乘凉。他不愁钱,因为车祸之后,保险公司给他一大笔钱,他无忧无虑的养伤,看花,看草,看人,闲聊。

另外一个妇女在晒衣裳,笑着对我说,‘我奇怪我每天把衣服挂在楼下,为什么就是没人来偷我衣服呢。’
我笑着回她说,‘哦,我知道怎么做了。’
我们哈哈大笑了起来。

那晒衣的妇女有个小儿子,坐在楼下他门前的石阶上,在对一个住在他对面的单身汉撒娇。单身汉是自由工作,今天或许没工,闲闲的就陪那小孩在石阶上,任由他依靠在他身上,听他撒娇。

我路过他们身边,和这个住在楼下的单身汉聊两句。

我说,‘我在菜市场打了一个耳洞呢。’
他说,‘打哪里?’
我说,‘右耳上方啊。’
他说,‘哦,变妖怪了呀?’

我说,‘是呀,我是老姨一个,变什么妖怪也不怕了。’

Wednesday, March 26, 2008

自尊心强烈的家伙

那天发生了一件事。

宝贝的英雄面具放在地上,我要他收拾起来,以免不小心踩到弄坏了。
宝贝不以为意。
后来他真的踩到,面具坏了。

他沉默了。有点伤心的样子。跑来告诉我,面具坏了。

于是我就说他,我说,早就告诉你了,面具不要随地放,会弄坏的。你看,你不听我说,现在弄坏了,你也没得玩了,对吗?

宝贝沉默了。很伤心的样子。

我再提醒他一遍,要他以后自己的玩具要顾好来,不然坏掉了,我不会立刻再买给他。

宝贝用极轻的声量告诉我,‘妈咪,你不要再讲了。’我想,他的心里一定很难受,自己弄坏了自己的玩具,已经没得玩了,已经知道错了,已经够难过的了,希望妈咪不要再责备他了。

他的自尊心让他觉得难过了。

我见他这般难过,也不多说了,就静静的抱着他,陪他玩别的东西。

我的宝贝是自尊心强烈的小男孩。是的,三岁开始就看得出来。

男人的本质

今早是宝贝上学的第三天。
我带宝贝去到幼儿园,他要我先在楼上陪他玩一阵子,他说,等丽丝老师来了,我才离去。(这是挽留我的借口)
于是我陪他玩一阵子。
丽丝老师来了过后,我对他说我要走了,12点才来载你。
他又不舍,牵着我的手走到楼下校门口。
我说12点就来载你了。
他说,12点你在楼下等我哦?
我说,是的,12点我就在楼下等你。

然后他问我,你的车子呢?
我说,车子停在外面啊。
他说,我看不到,你抱我看看。(这是要我抱的借口)
于是我抱起了他,指给他看我的车子。

他下来后,和我拜拜,然后用手推开我。
我又说,拜拜啊,12点来载你噢。
他又用手快快的推开我,要我快点走。

于是我就转身走了。
进到车里,我已经看不见他的身影。

我在想,男人,是不是就是这个样子?
心里想要和所爱的人在一起,想要挽留心里所爱的,不要明说,却要找借口,找堂皇的理由。
想要被所爱的人拥抱,让自己心安,也要找个借口。

四岁小男孩是怎样的呢?为什么明明刚才还是那么的不舍,却突然的用力推开我,要我快快离去呢?
宝贝心里是不是会说,‘既然确定你一定要离去,我也可以面对这样的分离了,你就快走,不要婆婆妈妈的要走不走的。’

我看着他渐渐的长大,他渐渐的让我看见他内在潜在的男人本质。
因为小女孩并不会用‘推’的方式要母亲快走开。

我觉得当母亲这回事,实在太美妙了。
我实在太喜欢太喜欢当母亲,太喜欢看他一天一天的长大了。

Tuesday, March 25, 2008

放手

宝贝终于可以在幼儿园门口,淡定的对我挥手说再见。

终于我还是坚信我的原则。。。。没有必要让孩子哭着去上学。

放手,是需要去学习的。

Sunday, March 23, 2008

找不到出口的灵魂


《找不到出口的灵魂--吴尔芙的美丽与哀愁>

这本书是我在去年的绿野书展‘书香’那儿买到的。这是一本人物传记,说的是吴尔芙(Virginia Woolf)的生平和她的个性,她的文笔,她对当代英国女性主义的影响,她的爱情,她对写作和出版的信念,坚持和艰苦。

我喜欢吴尔芙,喜欢她的文笔,喜欢她美丽的脸庞,喜欢在这本传记里头描述的她,那忧郁的个性,那尖酸刻薄的言辞,那讨厌英国的虚伪与作假的想法,还有她的丈夫对她万般纵容的爱,为她出版书籍,两夫妇一个一个城镇,一间一间书店去推销他们俩一起草稿,一起对搞,一起校对,一起排版,一起印刷,一起出版的书。那时他们很穷,因为他们所有的钱都拿去搞出版了。她所有的著作,都先给丈夫过目,若她丈夫觉得不够好,她就陷入了无比的懊恼,后悔,然后再重新写过。她非常依赖他丈夫的支持。

抄一些她的文字来看看。

她讨厌一对夫妇,于是她这么写他们:‘这对伴侣比任何从动物园里跑出来的东西,更让人反胃。’

她不喜欢大学的学者,她这么形容他们:‘这是我去过的地方当中,最寒气森森,最不人性的场所。到处都是一团团如海洋浮油生物的脑袋飘来浮去,连个像样的身形或颜色也没有。’

她喜欢希腊,她这么写着:‘倘若我成为一个太古时代的沙芙人,得以复苏报赏就是那些迎风招展着柠檬色,红色与蓝色手帕德农村女孩,还有那些裸露的猴子与孩童们,以及海浪,还有丝柏树。’

她写给丈夫的遗书的最后一句那么些着:‘我认为我们在一起的所有时光,是两个个体所能达到的最快乐光阴。’

我看完这本书后,脑海里浮现一个画面。。。。他们两袖清风的,一人手里各抱着几本他们俩辛辛苦苦出版的书,沿着马路一步一步的走,一次又一次的,费尽唇舌的向一间一间书店去推销自己的书。

是什么样的精神来支撑这样的事呢?

记忆中的吉华

我上半辈子的记忆里,有那么一次和吉华有个美丽的邂逅。
当时我是学校的星洲日报学生记者。

我想应该是中五的时候吧,我参加了星洲日报举办的全国学记生活营,而地点就在吉华,忘了是国中还是独中(吉华有独中吗?)。

来自全国各个华文中学的学生记者,集聚在学校的礼堂,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大家对于陌生的朋友们都怀着那种‘嘿,大家都是喜欢文字的朋友噢。’那样的气氛。

要怎么说呢?在自己的学校里,未必能交得上同样喜欢华文文字的朋友呢。可是在全国学记生活营里,大家一聊,就是文学音乐电影。那感觉很好。

在那次的生活营,主办当局请来了陈绍安为学员们弹唱,浅谈音乐创作。我还记得陈绍安就那么的几秒钟的凝望,18岁的我和另外一个也是少根筋的槟华女生,为陈绍安的吉他声和凝望,晕眩不已。回到宿舍里还一直讲一直讲,好晕眩啊,音乐很好听啊,噼里啪啦。。。 。。。当然我买下了陈绍安的一本褐色纸皮的小诗集,封面有辆渡轮。忘了诗集叫什么名字了,我想得回娘家找一找。

生活营好像是三天两夜。白天的时候,资深的学记和星洲的工作人员们给我们这些什么都不懂的学生记者玩很多和新闻报业有关的游戏。学习怎么编排版位,学习怎么做采访,学习一些音乐文学摄影电影的基本功。

有些很搞笑。工作人员就假扮情报员,告诉记者们,某个地方发生车祸了。我们这些嫩嫩的学记就到现场采访,想要知道事情怎么发生,牵涉了谁,时间地点什么的。然后工作人员又扮作是现场目击者,有些是刚好经过的,有些是邻居们,生龙活虎的告诉我们那车祸的点点滴滴。还有另外远处的工作人员大喊,还有更劲爆的新闻啊,快来!我们学记被老学记们点来点去,跑来跑去,采访了很多有的没的假新闻。

最后终于有个老叔告诉我们,其实那车祸是过街老鼠被脚车撞死啦。

到了晚上检讨的时候,星洲日报真正的记者和编辑们才认真的告诉我们真正的采访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不能说张三李四的话也写进去。文笔要如何简练,版位怎么编排,也要似乎这报章的主流是什么,头版应该放什么,照片应该多大多小。。。。。

通常晚上的时候比较轻松。尤其是最后一晚,我们在那几天里排练的戏剧,终于要上演了。我的组搞笑的上演阮玲玉。就说那么一句人言可畏。死又死不了。那晚粥又好像很好吃的样子,吃不完。我在这小戏剧里演导演。乌龙差劲的导演,因为那个阮玲玉是由一个较胖的男学记饰演,他一直死不了噢。

我记得在吉华的这次,邱佩君的笑声特别响亮。她总是那么的轻易就成为众人的焦点,因为她的笑声就是那么爽朗,就是那么的潇洒和美丽。我远远的看着她,其实并不敢接近她。总觉得这个女诗人的才华让我觉得太遥远了。

我在吉华这里,认识了很多喜欢文学的朋友。有几个比较要好,有些已经淡忘了。

最要好的是有一位是来自居林名校Sultan Badrishah 中学的朋友,和我同姓,叫碧爱。我和她真的是形影相随,我们喜欢同样的歌手,喜欢同样的书籍,喜欢同样的电影,喜欢说同样的废话,生活营里其他的学记们都知道我们俩的笑声总是叠在一起。后来的后来,碧爱去了国大,选修精算学,她是个数理成绩非常好的女生,文学艺术方面也同样有才华,非常有个性。

也认识了一个男生,来自森州的中华中学,他的声音特别响亮,因为他是校外的空军kadet的军员,他向其他军人号令的时候,声音真的震耳欲聋。后来我们成了笔友,毕业后他真的进了TUDM, 在天空驾着战斗机,在深林里拿着M16,有次到北海来找我,就这样。现在不知他在那里了。非常谈得来的好朋友。

印象最深刻的陈利威。他在最后一天的真情表白的时候,感动得哭了。虽然只是几天而已的生活营,可是有些时候,人与人之间的感动,是可以直系心扉的。利威感动得哭了,刚好我就站在他身边,他激动得紧握着我的双手,不能自己的哭了。现在的他呢,就是自由媒体 里头的资深政治时事写作人。

我今年三十三岁。假如有人问起我,知道吉华吗?我所有的记忆就只是18岁那年全国学记生活营的点点滴滴,美好的回忆,香醇的友谊,快乐和感动。

我不想有人破坏了我对吉华的美好回忆。不想。我会难过。

就像黄舒骏的那首未央歌。。。。

Saturday, March 22, 2008

以权力谋权利

曾经有个独中的女教师告诉我,她忍受不了学校的不平等制度。懊恼着不知该离开那个环境,还是继续逗留着,试着改善学校的制度。

我对她说,你要改变整个大环境的制度,除非你有权力。你至少得坐上校长的位置吧,至少。后来她离开了。因为忍受不了政治斗争里的攻心计。就算是小小办公室,也有政治。别提真善美。

女人为了照顾孩子,牺牲了事业,连EPF也没有。然而政府并没有另外津贴在家付出的妇女。一个个人是社会的一分子,一个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小单位。小单位里的女主人,怎么可以一无所有?

女人不能靠男人给权利,只能靠自己争取。因为男人不了解女人,也没有意思要自动自发的去照顾妇女。

所以各个政党都有妇女组。

Friday, March 21, 2008

谢谢你啊,壁虎。

刚刚回到家的时候,宝贝看到墙壁上有一只壁虎。
首先他对它说哈罗。
然后宝贝问我,壁虎在做什么。
我说壁虎在帮我们吃掉蚊子啊。

宝贝说,你要对它说谢谢哦。
于是我说,谢谢你啊,壁虎。

宝贝说,你要看着他说啊
于是我看着墙壁上的壁虎说,谢谢你啊,壁虎。

宝贝又说,你要说三遍啊。
于是我看着墙壁上的壁虎说了三遍,
谢谢你啊,壁虎,谢谢你啊,壁虎,谢谢你啊,壁虎。

哎哟,geram 我的宝贝!

相爱的运气--万芳


相爱的运气

总是期待你的早餐
爱就准时来
一时的甜甜蜜蜜
都彷佛忧伤的虚度了
你确定吗
我是你早起的理由

我还在想我还在想

我们都是很好的人
默默忍住不惹谁伤心
只是幸福啊
岂只是来来去去
我们都是很好的人
也难免要受打击
只是相爱啊
还需要运气

总是一部晚场电影
安静的结束
戏里的温暖情意
都只是美丽的消失了
你确定吗
我是你晚睡的理由

我还在想我还在想

我们都是很好的人
默默忍住不惹谁伤心
只是幸福啊
岂只是来来去去
我们都是很好的人
也难免要受打击
只是相爱啊
还需要运气

Tokun 山

星期四早上,我带宝贝去大山脚的Tokun 山爬山。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来爬这座小山了。记得最后一次来,是和一个长得高大的男生和一个不怎么熟悉的女生,男生还拿了他的专业相机,叫女生帮我和他拍一张合照。从此以后,我和他,只有那么一张合照,在这山上的小亭子。他去了天涯海角,我们不再联络。女生的容颜,我也记不清了。

想不到多年后我再次来到这里爬山,竟和我的儿子一起来了。

宝贝非常兴奋。非常喜欢山林。这小山的山脚也非常热闹,多年没来,我见到山脚下还有一个沏茶的小茶坊,椅子都是藤制的,叫森林茶坊。停车场处也有人在摆卖东西,水果,鸡蛋,慢煎糕,蜜糖和凉水,好不热闹。

我带宝贝走的,是陡斜的泊油路。当然如我所料,宝贝才走不远,就嚷着要我抱了。我们走得很慢,我并不是那么在乎是不是能走到山顶。

我只是想让宝贝处身于山林之间,听听那些不一样的声音,我们听见了此起彼落的蝉声,青蛙咕噜咕噜的怪声,小泊油山径旁的水流声,不知名鸟儿的鸣叫声。

我想让宝贝在山林里看见野生动物,当然我们看见了猴子在树林间跳跃,看见猴子采野果往嘴里塞,看见一只一尺长的马陆,很多只小脚,很肥很大只,在路上爬行着。我们也看见了大概一寸长的大蚂蚁,在枯叶间走来走去。后来我向山边爬上去采无花果的时候,一只大蟾蜍掉了下来,掉进了一个四方形的水泥水洞里。大蟾蜍真的大,嘴巴很尖,而且皮肤的颜色深绿,带有黑色大斑点。蟾蜍动也不动,我看见它的指甲很尖。

我指给宝贝看那些带有蓝色的羊齿植物叶子,还有和平野不大一样的大型羊齿植物类。我发现到了一株长在较高的山边的无花果树,于是我爬上去小心的采了两颗果子,给宝贝看看。后来我们又发现了一种很奇特的野果子,形状就好像电子显微镜地下的Virus模样,宝贝说它是Alien fruit 呢。它的花粉有种味道,香香的。我们又看到了长在朽木上的白色蘑菇。我告诉宝贝这些蘑菇有毒,是不能吃的。

我问宝贝看见那太阳从树叶间透过来吗?
我问宝贝看得见山林里随风飘落的叶子吗?
我问宝贝感觉到山里微凉的风吗?
我问宝贝感觉到自己流汗了吗?
我问宝贝发觉到树叶的各种不一样的形状吗?
我们宝贝看到那攀延着树身的藤蔓吗?
我问宝贝闻到青草的味道吗?
我问宝贝有没有找到不一样的野果?
我问宝贝喜欢山林吗?

宝贝问我,妈咪,这里有Canopy Walk 吗?(我们去过国家公园走吊桥,宝贝一点也不怕呢)
宝贝问我,妈咪,这山水会很冷吗?
宝贝问我,妈咪,这山水要流到哪里去?
宝贝问我,妈咪,这山里有Tarzan吗?
宝贝问我,妈咪,蟾蜍是不是Frog ?
宝贝问我,妈咪,马陆有多少只脚?
宝贝问我,妈咪,我们能不能吃那些野果?
我说不能,他又问,妈咪,是不是给鸟儿吃的?
我说是的,他又问,妈咪,猴子吃不吃这野果?
宝贝问我,妈咪,那只大蚂蚁,是不是蚂蚁皇后?

当然,
宝贝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妈咪,要到山顶了没有?
说得最多的就是,妈咪,我的脚酸了,你背我吧。

于是我就像那只被小猴子紧抱着的母猴,一步一步的带着孩子认识这个世界。

Thursday, March 20, 2008

孤独


刚刚写完今天就是dateline的稿,寄了出去后,抽了一根菸,那置身孤独里的满足感顷刻涌上了我的心头。

爱写作的人渴望孤独。而也是孤独的时候,人才能用心的阅读。

孤独不好吗?

写作和阅读的满足感,只有孤独才能成全。

Wednesday, March 19, 2008

过时的民族主义

我总是觉得,马来西亚已经没有必要再强调民族主义了。没有必要,因为已经过时。

和我同年龄的朋友们,已经不在乎肤色。比我大十年的姐姐姐夫们,也不在乎肤色。比我年轻十年的年轻朋友们,更加不在乎肤色。而这些不在乎肤色的人们,早已经拥有投票权,而且跟随着科技的发达,网际网络和手机简讯让腐败的政府无所遁形。

那天在报章上读到,有人呼吁黄家定下台,说他已经无法为华裔争取利益。我觉得这些话,很过时。只为自我的民族争取利益,而不是扶贫济弱,这样的口号,似乎有点盲目,不够正义。

公正党的口号不说民族,只说扶贫济弱,正合时宜。人们看不过眼的是明目张胆的贪污政治,富者愈富,穷者愈穷,当广大的普通人透明。

目前马来西亚的领袖里头,谁能比安华更适合当首相?没有了。拉公公应该回家睡觉,反正他总是有太多的dreams。 那叔叔是出了名kaki perempuan ,之前还炸了蒙古女人,看他充满淫意昏睡的眼睛,对他真的是讨厌到了极点。那反骨仔兼三脚鼎希山叔叔,也是一副奸铲的嘴脸。

我喜欢三大民族同一个党,喊一个口号,一个党代表一个国家。

我喜欢安华的领袖才华。喜欢他的演讲。

大概十五年前他还是UMNO党员,还当财政部长的时候,他到Raja Uda 演讲,我去捧场,我觉得他的演讲太精彩了。

大概十年前他被马哈迪首相‘屈’,在他被抓进监牢的前一天,他在吉隆坡的独立广场演讲,我也去,还跟随大队游行到Masjid Negara.隔天他就被抓了。从此不再听见他的精彩演讲。

当拉公执政,安华被释放的时候,我就期待着有那么一天,安华能东山再起。

如果说全世界的政治家都是一样的,那么至少要一个聪明能干的。五年的时间,公正党能强盛起来吗?我不知道。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年级轻轻就当了首相,为什么呢?因为他一入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劳工党的党员人数增加了不知多少倍。党员多,得到人才的机会也比较高,声音也比较大,当然,票数也比较多了。

那天我去买菜的时候,听到三五个马来妇女和印裔妇女抱着孩子在闲聊,她们说,‘现在这个世界,还呼喊单一民族的口号干嘛,我们要所有的民族同一个党哪,只要能帮改善生活就好了,谁在乎你是什么民族呢?’我相信妇女们在菜市场里说的闲话,也就是丈夫们在家里说的话,就这样,孩子们也是听着这样的话。

我在三月八日那天凌晨六点半起身,抱着宝贝上车,然后从大山脚驱车直上南北大道到Petaling Jaya 投票。(十年前在那儿投票,这次大选还没去换地址)。我在大道半途休息站遇到一对年轻夫妇,上午妻子在霹雳投票,下午丈夫在KL投票,我看着他们万般宠爱着他们的唯一女儿,我明白为什么他们要舟车劳顿的去投票。

民族主义已经过时,麻花生了霉菌,梧桐也腐朽了,三美味炉早已烧焦,我期待五年过后的新首相,期待将来我儿子可以在更好的政治环境下成长。

将来如何大家不知道,但是目前的政治已经严重扭曲了,为什么还不要改变?

Sunday, March 16, 2008

都是天气

朋友说我怎么尽写一些悲伤的诗,悲哀的文字。
我想,或许是因为这个星期的天气的关系。
由星期一开始到今天星期六,没有一天是晴天。
每一天都是阴和雨,要不阴霾笼罩,要不霏霏细雨。每天都是刮大风,我的厨房货源充足,所以我哪里也没去,每天在家,大门也没跨出一步,只去院子里和宝贝踢足球,或者移植我的红萝卜苗,芹菜苗和葱苗。也不必浇水,每天都下毛毛雨啊。。。或者窝在家里和宝贝玩,有点空闲就尽写一些悲哀的诗。

星期四那天觉得想去图书馆一躺,于是冒着毛毛细雨和宝贝踏巴士去克里斯街公立图书馆,借了一本书。然后逛了一下超市,买了一只肥鸭,一公斤的五花肉,甜玉米,四季豆,莴苣,装饰蛋糕用的红樱桃,两小瓶洗手液,还有三个美丽的杯子。全部装进我的背包里。我的运动型背包。

完全没有见到阳光。好久没有流汗。

有时候我会想起以前傍晚时分去海边jogging的日子,一面跑一面吹着海风,一面嗅着咸咸的海水味,一面感受太阳照在皮肤上的热烈感觉,一面在脑海里哼着当时流行的歌曲。跑着跑着,我有时看一下夕阳,有时看一下前面向着我的方向跑来的靓仔,有时候顽皮的就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他们(因为他/他们偷瞄我),靓仔们会不好意思脸蛋儿变得更红了,我偷笑然后又继续跑,有时看着脚底的细沙,有时看着海浪,有时看着自己的reebok跑步鞋,左脚右脚左脚右脚,气喘喘的叫自己不要停不要停不要停,想着自己一停下来,今天又是失败的一天了。jogging是一种非常积极的运动,全身都动,连脑筋的意志力也不能妥协。

有时候会想念那些汗流浃背的日子。

那时候啊,每天傍晚去海边jogging,然后晒得黑黑的,回家后还做sit-up 至少70下。有时候先回学校的跳远沙场练习跳远,过后才去海边jogging. 我比较喜欢一个人跑,可以自由的向北或向南跑,假如是有时候约了那个800米和1500米的北海冠军一起跑,那就比较压力了,因为她可以跑很久很远很长的距离,而我追不上她。

汗流浃背过后,冲久久的凉,一边冲凉一边唱一大堆流行歌曲。为了在冲凉的时候可以把歌曲唱好来,我把所有我喜欢的歌曲的歌词都背进脑海里,这是唯一可以让自己在冲凉的时候把歌唱得过瘾的方法。

如果30岁是一个人生的分水岭,那么这就是上半辈子的老旧往事了。

现在?英国人很注重礼貌和privacy,我住的地方又特别宁静,很少唱了。然而有时候我真的忍耐不住,我还是把我喜欢的歌统统大大声的唱出来。。。。

我家的窗口被人丢鸡蛋,不知和我冲凉时候大声唱歌有没有关系?

Look at the stars,
Look how they shine for you,
And everything you do,
Yeah they were all yellow,

I came along
I wrote a song for you
And all the things you do
And it was called yellow

So then I took my turn
Oh all the things I've done
And it was all yellow

Your skin
Oh yeah your skin and bones
Turn into something beautiful
D'you know you know I love you so
You know I love you so

I swam across
I jumped across for you
Oh all the things you do
Cause you were all yellow

I drew a line
I drew a line for you
Oh what a thing to do
And it was all yellow

Your skin
Oh yeah your skin and bones
Turn into something beautiful
D'you know for you i bleed myself dry
For you i bleed myself dry

Its true look how they shine for you
look how they shine for you
look how they shine for you
look how they shine for you
look how they shine for you
look how they shine
look at the stars look how they shine for you

挪威的森林

今天意外的收到一封来自KL的朋友的伊妹儿,问我一张照片里那头黑色雕塑狮子是什么典故,那是伦敦的什么地方。。。那其实是伦敦的Trafalgar Square. 有着一个方尖碑,两个大喷水池,两只大雕塑黑色狮子,很多鸽子,很多旅客,要通往唐人街的一个旅游胜地。

想着Trafalgar Square,我想到我在还没有来国境之西写东西的时候,一时无聊翻译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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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年的圣诞节,挪威都会送英国一棵圣诞树。由1947 年开始运送到伦敦的第一棵圣诞树开始,一直到现在也没有间断过。这是挪威为了要向英国表达感激和珍惜彼此友谊的一种方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也就是在1940年的时候,德国军队入侵挪威,当时的挪威亲王King Haakon VII逃亡到英国,然后在伦敦设立了临时政府。在当时挪威收到的最新战前情报都是由伦敦这方面发出,对于大部分挪威人来说,伦敦似乎象征着他们在那些苦痛的日子里的自由精神,是伦敦给了他们自由的希望和理想。

那棵圣诞树象征了英国人和挪威人之间温暖而又亲密的关系。挪威人觉得这友谊的象征是快乐而且自豪的---也许是因为这也是全世界最闻名的圣诞树吧---其实它现在也变成了伦敦人的圣诞节里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这圣诞树是挪威枞树(造纸用的松树类),学名是 Picea abies. 挪威森林的守林人把它形容为‘森林的皇后’。这些枞树生长在奥斯陆( Oslo-- 挪威的首府)的周边森林里,由守林人细心呵护的照顾着。每一年圣诞节之前,守林员会小心的选出最健康完美的一棵枞树,准备运往伦敦的 Trafalgar Square广场.

在挪威的11月里的某一天会有一个砍伐这棵枞树的仪式。在这一天肯定会出席砍书仪式的是英国驻挪威的大使官员和奥斯陆的市长。而通常这11月天会有这一年的第一次飘雪,把黝黑的挪威的森林都染白了。举办这仪式的那天,区域性或国际性的学童们会一起唱圣诞歌曲,而市政府在当天会呈献免费的‘森林咖啡’和三文治给人们。

这棵枞树的标准高度是20至25 米,树龄大概是 50-60 年。砍伐仪式过后,它就被‘不征收任何费用’的运往英国的依明翰海港,途经北海。特别队员会小心的把它护送到伦敦的Trafalgar Square广场。在广场处,通常需要几个小时的时间才能把整棵树小心安好的摆直。这需要建搭一层层的建筑架,然后用绞车把树拉上,树的根基部位把它埋入约四尺深,然后再用木楔子顶着,让它更稳更安全。整体上看来,它还是和它在挪威的森林里生活着的时候一样,笔挺完整的竖立着。

再接下去会有燃灯仪式。这通常会在12月的第一个星期四。这时候会有乐队和合唱团呈献圣诞歌曲。为了要漆黑的环境作为燃灯仪式的前奏,附近的国家博物院会刻意的把所有的灯都关掉。当那棵挪威圣诞树上的点点荧光开始闪耀后,突然之间所有广场上的灯都一起亮了起来。根据挪威的传统,那些灯都是白色蜡烛。只是21世纪的现在,都变成了白色电灯泡了。

点灯仪式过后的每一个傍晚都会有合唱团在广场处唱圣歌,而刚下班的或随意逛街的人们都可以加入合唱队,在每一个傍晚的广场处把歌声传给每一个人,直到圣诞节那一天。在唱歌的当儿,自愿工作者会帮忙收集捐款,而这些捐款将会交给一些慈善团体。

PS : 有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披头四会写那一首‘挪威的森林’,然而英国人和挪威人之间的友谊真的很好。虽然彼此之间隔着北海(North Sea)。相反的,英国的近邻法国却始终摆脱不了那百年战争的世仇,唉!

L'enfant

法国片,L'enfant.
导演是Jean-Pierre Dardenne 和Luc Dardenne.
L'enfant 翻译英文为The Child.

故事大纲:

20岁的年轻男人,Bruno(Jeremia Renier)和18岁的女朋友Sonia(Deborah Francois)住在比利时一个小镇,靠着Sonia 的失业津贴维持日子。
Bruno则有时候和他的朋友们上街乞讨或偷钱。
后来Sonia怀孕了,Bruno承受不起担当父亲的责任,内心想着要怎么逃避。
Bruno在心里盘算着等孩子生下来后就拿出去卖给地下卖婴组织的人,然后他们再卖给想要领养孩子的夫妇。
终于Sonia 把孩子生下来了。
然而当她生了孩子回家的时候,却发现Bruno已经把他们的小单位租给了别人。

(Miss 掉一段没有看到)

终于Bruno把孩子卖给了地下卖婴组织,换了一大笔钱。
当他回去后,Sonia 问他,‘孩子呢?’
Bruno 说,‘卖了。’
Sonia又问他,‘孩子呢?’
Bruno又说,‘卖了。你看,我们现在有好大的一笔钱啊,我们可以再生一个啊。’
Sonia 直接晕倒到地上。
Bruno紧张的送她去医院,然后交代护士告诉她,孩子待会儿就回来。(他还是爱她的。)

Bruno终于又找回那地下卖婴组织的人,把钱还给他们,把孩子换回来。
可是地下卖婴组织的人说,‘你这样要卖又不卖的让我们损失了一倍的钱,现在你开始欠我这笔钱了。’
Bruno匆忙的离开,小心翼翼抱着婴儿坐公车赶到医院,把孩子交给Sonia.
可是Sonia已经报了警,警察把Bruno带去警局盘问,然而Bruno 很自然的撒了一大堆谎言,说他只是把孩子抱去给婆婆看,并不是抱去卖。他说这样子把孩子抱走是为了报复妻子的水性杨花。
然后Bruno又跑去他妈妈的家,告诉妈妈如果警察来问她,就说孩子在她这里。他对妈妈又撒谎而妈妈也相信了他。(撒谎是最难改的习惯吧)

然后Bruno修理了婴儿推车去医院找Sonia,又紧紧的跟着Sonia回去他们本来住的地方。(他修理婴儿推车的那一幕,看的时候就好像在看一个有责任感的爸爸嘛。这时的他或许已经开始拥有他身为爸爸的一点点责任感了吧)
Sonia 冷漠的一句话也没对他说。
过后Sonia把他和婴儿推车都推出门外,叫他滚。
Bruno离开住所后把婴儿推车卖了,到餐馆吃东西,可是东西还没吃,却遇到地下卖婴组织的人把他刚刚卖婴儿推车的钱全部抢去。
Bruno没有办法,又回去求Sonia,说自己会改变。
Sonia不理他,后来他说他很饿很饿,结果Sonia在钱塞在门缝下给他。

Bruno 到一个废弃的小屋里过夜,隔天买了面包吃过后,向一个大概14岁左右的男生的哥哥借了摩多车。
他和14岁男生一起去枪了一个老姨的手袋,警察拼命的追他们。(而关于在这世上挣钱的本事,他还是懵懂的只能想到重操旧业而已。)
Bruno把抢来的钱拿了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后来摩多车卡在岸边的一个铁丝网处,他们俩为了躲避警察,跳进冷冷的河水里。
Bruno的年轻朋友却因此而冻僵了脚走不动了。
Bruno把他扶进一间废空屋里,叫他静静等他去拿摩多车。
怎知这时候警察却找到空屋里去了。
结果Bruno这年轻的朋友被警察抓了。

接着,摩多车也没油了。
Bruno用手推着摩多车去找Sonia,她不在。
Bruno又费力的推着摩多车去找朋友的哥哥,也不在。
他用手推着摩多车走了很长的路。(如果这时的他是依旧是还没有任何责任感的人,或许他也不必那么辛苦的用手推着摩多车到处走吧)
他接着又推着摩多车到警察局,把抢来的钱都拿出来,向警方自首,而警察也释放了他的朋友。
(终于看到他的义气和责任感了。)

Bruno坐了监牢过后,Sonia才肯来见他。
他说,‘孩子好吗?’
Bruno握着Sonia的手,痛哭了起来。
Sonia也陪着他一起痛哭。
他们俩紧握双手,头顶着头,一起痛哭。
Bruno终于觉悟。爱情回来了。
最后他们俩好像是变成笑了。

看完这部戏后,我想起了俄罗斯作家,杜斯妥也夫斯基(Fjodor michajlovitsch Dostojevskij)的长篇小说,<罪与罚>,世界文学名著。
当年我找了很久才找到的一本书,然而贵到半死,Kinokuniya纪伊国屋书店卖一本RM93.37.因为找了很久了,所以忍痛买了下来。
当年我在槟城和KL的大众书局都找不到这本书。
当年我到KL的大将书行找到一本,但它卖的是简单化了的翻译版本。
为什么要卖简单化了的翻译版本呢?
为什么呢?我到现在还想不透。

以个人平均收入和书价作比例,马来西亚的书贵得半死。
英国卖的著名书籍,都在£5左右而已。
Franz Kafka 的 <蜕变>,£4.99.
Virginia Woolf 的 ,也是£4.99.
书本面积小,字体小,纸张品质不是很好,再循环的环保纸,也不是设计美丽的书本。
但是书里头作家的文字和灵魂却是美丽的。便宜。环保。容易随身携带。

<罪与罚>写的也是类似这样的故事。
没什么受教育,贫穷,一无所长且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懵懵懂懂的去犯罪,最后,真正的觉悟,终于肯承认自己的错,甘愿接受惩罚了。

人,唯有真心的承认了自己的罪,真心的想要改过,才能甘愿的接受惩罚。

Saturday, March 15, 2008

无意


前一阵子我整理我的旧照片,发现了这张照片.
说发现嘛,是因为我已经忘了我在英国的时候拍过这张照片.

是什么时候拍的呢?
我试着回想,尽力的去回想,最后只能猜想,那时候,应该是宝贝才七个月大的时候,我住在芭拉芭区的时候.

接着,久远的回忆,轻轻的浮现,那么的轻,那么的淡.

我记得我每天去超市之前路过的那个公园大门处,有一棵树.
每天我路过那树下,我都仰望它一眼.

冬天,春天,夏天,秋天.

一直到有那么一天,我仰望而惊讶的发现到,它就只剩下几片叶子罢了.
冬天已经逼近,鸟巢已经放空.

我凝望着这个树梢很久.很久很久.然后才拿起相机,把它拍下来.

当时我脑海里究竟在折腾着一些什么呢?

前一阵子整理照片时,我呆望着这张照片,我似乎看得见当时的我,似乎嫉妒着离巢的鸟儿,想着鸟儿或许已经远离了冬天,到了热带国家了.只留下树叶凋零的大树,孤单的面对冬天.

鸟儿可以轻易的远离冬天,放下自己的鸟窝,然而我不能.

这照片是我当时的矛盾与折磨吧,我想.

我每天仰望的,期望的,等待的......
不就是现在的我吗?

Friday, March 14, 2008

Tasek Bera

如果你去过了这个地方,你大概会知道,为什么爱上了深山的人们,总爱往山里钻,而且越钻越深,越宁静越黝黑。

是这样的。。。。

这里的暗夜,繁星点点,稠密亮丽。你仰望着星空,有参天的古木衬托。树龄很高,树身很高,树干笔直,像一支支的擎天柱,让人觉得敬畏。人在下方往上这么望着,会觉得自己渺小得像只小老鼠,终日叽叽喳喳的,也不知为何。

这里的空气清新,带着冰凉。湖面澄清,亚答叶植物零散的生长着,船儿会带着你钻进这湖面上的植物林迷宫,你有点怀疑自己身在何处。是真的在湖面上吗?那些看似一样样的亚答叶水上隧道,是真的有这样的路吗?

岸边的斜坡上是一间间的Chalet,绿色屋顶,碎花布的窗帘,昏黄的灯光,坐在露台的椅子上,可以观望这大湖的冰山一角,可以听见不知名的深林里的鸟儿在叫,可以看见没见过的鸟儿似乎在湖面上跳舞似的来回飞翔,可以看见长提上走上岸的淡水渔夫,可以看见建在浮台上的小木屋,随着水流漂流到了远方。

要命的是,暗夜里的湖面,可以看见星星掉落在湖面上,像钻石一样的在水面上闪亮着。

你要是见过这水面上的繁星,我想你不会觉得珠宝店里的钻石有什么难得的了。

英国白松鼠

在2003年的五月天,英国的Surrey 和 Sussex 一带发现了白松鼠。两兄弟在大树下踢球的时候,不小心把树上的白松鼠给弄跌了下来。过后居民们把它送进伦敦野生动物中心。

英国人给这只白松鼠取了一个英文名字,叫做Persil。(Persil是一个洗衣粉的名字,中文名是‘宝丝洗衣粉’)

白松鼠属于一种albino,也就是因为基因里拿了父母亲的recessive基因而生产下来的全白种,机率是1/100,000。

英国的法律说明,私自饲养白松鼠是属于违法的事。白松鼠的视力和听觉会比普通松鼠差,所以容易被其它动物伤害或杀害。

有哪个变态男人以后再去吃野味吃松鼠,给我知道的话,我会掐死他。

Bombay Sapphire

那天他带了一瓶烈酒,叫Bombay Sapphire的dry gin来我家,说是非常好喝的酒。
Bombay Sapphire的瓶子非常好看,四四方方,浅蓝色的透明酒瓶。

他把酒瓶口凑近我鼻孔,我闻到一股幽香清醇的酒味。
我开始喜欢它。

然后他去冰箱拿了一个已经预置在冰箱里冷透的玻璃杯子,倒了冰冷的Bombay Sapphire,冰冷的7up,然后挤一点冰冷的柠檬汁进去这些冰冷透明的液体里头。

我喝了一口,忍不住又喝第二口,然后我把它喝完。

隔天清晨醒来,我还是念念不忘它的味道。

我想我已经爱上Bombay Sapphire。

JCB Song

我儿子说他喜欢那首叫做“JCB”的歌。每次上网给他听看这首歌,他也要求重播又重播,不觉厌倦。因为他喜欢挖土机,漫画和音乐吧,我想。
写这首歌的,是英国两个男生的组合,叫Nizlopi.这首歌是其中一位男生,Luke Conconnon 回忆自己5岁时一些回忆片段。
先说说歌名。“JCB”是英国一间最早制造生产挖土机的公司名字,所以这里的人叫挖土机都叫JCB。就好像我们都把快熟面直接叫‘Maggi Mee',已经演变成另外一种代号,而且是当地人才明白的代号。

歌词大概是说:

我坐在这JCB里摇憾着
我今年5岁而我父亲就像巨人一般坐在我身旁
引擎似乎狂怒的颤动着我的屁股
我们正唱着,“不要忘记你的铲如果你要去做工的话。”

我想我父亲今天的工作一定很辛苦
可是他还是滔滔不绝的逗趣和开玩笑
好多车子都缓慢的被堵在后头
他们越来越失去耐性和生气了,可是我们不去理会。

我们阻碍了道路
哇噢
我和父亲仰天大笑
噢,哇噢

我坐在工具箱上面
哇噢
我非常开心我今天没去学校,老板
没去上学太开心了

噢,不

然后我们闪到一边让车子过
然后我们驶离道路,在夏天葱绿的草坪上加速前进
我们在大黄色挖土机上就像一个大巨人
像zoids,或transformers或甚至更大

我很想变成一只暴龙
把所有的大坏蛋,老师和他们的宠物统统都吃掉
然后告诉我的朋友们我的父亲是B.A.Baracus
只有JCB和李小龙的双节锟


x x x x

假如有一点时间,有一点耐性,不妨去听看这首mtv...在这里:

http://www.jcbsong.co.uk/jcbvideo.asp

Thursday, March 6, 2008

推翻

其实,对于很多以前的童话故事,有些我觉得非常不对。
写童话故事的人本身的价值观也未必对,我读了自己都觉得不爽。

比如说,继母都是坏人。
假如一个小孩从小被灌输这样的想法,那么万一有一天母亲离开了,父亲另外再娶一个温柔善良的继母,那小孩是否已经先入为主的认定继母是坏人,会对他不好?
这样的童话故事存在着偏见,会歪曲了小孩的想法。

又比如说,狐狸都是狡猾的,专做坏事的动物。
而孩子是不是会觉得猎人去打猎用枪射死狐狸是应该的呢?
而有一天狐狸绝种的时候,又该怪谁?

又比如说,灰姑娘必须在舞会里打扮得美美的,王子才能注意到她?
青蛙必须变成王子,公主才会喜欢他?
这种必须先依赖外在的吸引才能找到另外一半的思想,是否应该七早八早就灌输在孩子的思维里?

因为写童话故事的人是大人,他们就以自己的价值观去写。
然而小孩的心,并没有肤色,种族,美丑之分。
天地万物都是好的,美的。

当然,妈妈最美。

单身主义

今天下午趁宝贝睡午觉的时候,我和一个由美国回来的老朋友到Sunway Carnival Mall 的Starbacks喝咖啡。我对于Starbacks的咖啡并没有特别钟爱或反感,我只是比较喜欢日本和怡保的咖啡而已。

她目前在美国纽约附近一个叫做公牛(Buffalo)的城市读着硕士课程,明年年中才毕业,可是上个月America Express就已经通知她回美国后就去面试应征她的高薪高职了。她在首都拥有一间双层排屋,而她的事业和学业如日中天。

我问她,对于自己的人生有什么看法。

她说,她觉得自己是单身主义者。对于爱情或另一半,可有可无。除非真的遇到非常非常非常投缘的,要不,不会为了谁谁谁而妥协。
她说,事业最重要,经济独立最重要。唯有经济独立,自我精神才能独立。

我赞成她说的,经济独立和自我精神的独立的重要性。

聊了一阵子,我说宝贝应该是时候醒了,于是我们就回家了。
回到了家,宝贝竟然比平时早醒了,站在大铁门处等着我,看到我之后就弹跳着欢呼。
我走近他之后,他紧紧的拥抱着我,轻声在我耳边说,‘妈咪,我醒来后找不到你哦。’
我的心有点疼,告诉他,‘我只是和朋友出去一下子而已啦,我一定会回来的嘛。你以后如果醒来看不到妈咪,不要哭哦,我一定会回来的呀。’
宝贝说,‘我想念你。’

然后我问我母亲,他醒来后看不到我,有没有大声哭?
妈妈说,‘他起初只是大喊妈咪一声,然后也没有再哭了。我告诉他妈咪出去一下子,一下子就回来了。’
我说,‘哦,那还好吧。’
妈妈又说,‘可是,他过了不久,好像是想起了你,可是又不大声哭,只是静静的眼眶发红,眼泪静静的流下,而他自己静静的擦掉眼泪。我看了都觉心疼。’

妈妈说完后眼眶也红了一点。
我不敢再听下去,眼眶鼻子红了,赶快去抱紧我的宝贝。

我宁愿那些眼泪是我的。

我在职场的日子(1)

一直以来我都很想把我以前工作时的一些事情写下来。
然而我的日子总是被时间的河冲着走,我害怕再这样下去,我的那些回忆会被冲走,干干净净的一滴不留。
这样的话,就好像没有经历过那些事了。
多冤啊。

那段日子,现在回想起来,是那么的难得,那么的宝贵。
人活着,日子过着,故事就是在酝酿着。

好吧,罗嗦完了,可以开始写了。

读完冷门且没什么工作机会的植物学后,理所当然的我失业了好一阵子。妈妈唠叨我为什么去读植物学,我没怎么回答她,因为都想不出好听且合理的理由啊,说我贪它够冷门吗?当时正值失业,这样说一定被骂。说我只是喜欢跟随教授们的吉普车进热带雨林看植物观鸟吗?这样说也应该会说我不懂事只懂贪玩。说我就是不想读化学?生物化学?数理?妈妈又不懂什么叫生物化学。结果我问回妈妈,植物不好吗?妈妈摇摇头,不想和我再聊下去。

从毕业到得到第一份有关植物的工作之间,我大概寄出了约70封求职信,前前后后也应征了大概20间公司。当时也听说高尔夫球场的球场草坪园艺工作者的薪水不错,所以我买了有关马来西亚全国高尔夫球场的杂志,把我的求职信寄到全国各地的高尔夫球场,问他们有没有空缺。当然我没有得到这样的工作,听说月薪五千块哟。应该是有这个可能,因为那些草啊,美得像柔软平滑的地毯,普通的鞋子会把草踏坏噢。而要把草照顾得那么美,然后向大老板征收一大笔的年费,让大老板们的昂贵鞋子踩踏昂贵的草坪,我想那草坪园艺工作者的工作一定不简单。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爪夷一间日本胡姬组织培养的工厂里任职研究员。这间公司的总部在日本,有时候总部会派他们的日本化学师来这里,一起研究问题。我在那儿任职的时候就来过一个叫Tanaka(田中)先生。田中先生长得挺好看的,人也非常礼貌。只是他的烟瘾很大。我最喜欢看他拿出香烟后用手指轻打一下烟盒,然后非常流利的拿出香烟的样子。田中先生喜欢美食,他来公司的那些天,我们就可以到各家美食馆大块朵硕。尤其是爪夷的高尔夫球场的那家中华餐馆,天啊,就连奶茶也特别香噢。

我的上司是一个只有一个形容词可以形容他的样子--猪头炳。我在这间公司工作的时间并不长,主要是因为那个猪头炳总是在上班时间载我到各地吃蛇兼吃东西,有时候载我出席他和他的朋友们的午餐聚会,然后那些中年男人们会以那种‘我是他的女人’那样的态度来对待我。猪头炳保持沉默也不作解释。后来我直接对猪头炳说,以后上班的时间不要载我到处去,午餐时间也不要带我和你的朋友们一起吃东西,我说我上班的时间应该在实验室,而我的午餐我自己到附近的经济饭菜档口吃。

猪头炳也没再搞无聊动作,可是他还是喜欢摆出一幅他是一个成熟稳重的中年男人的样子,认为我年少无知会以为他并不像猪头炳。可是他真的和猪头没什么两样噢。

记得有一次猪头炳没来上班,好像是没什么正经的去跟随政治家们搞政治活动,他是民政党党员,但支持林苍佑反许子根。猪头炳没来上班,可是由马来西亚空运到日本机场的胡姬苗却因为植物无菌入境的文件资料不齐全而被扣留在机场。当时日本正值严冬,那些胡姬苗是不可以被放在机场的仓库的,会冻死的呀。猪头炳不在,我和同事们急到半死,因为没遇过这样的事。

最后是我和一个年轻的靓仔业务部同事,嘿,他的驾驶技术特好,我和他飞车到北海植物隔離檢疫所(Plants Quarantine)搞定所有的文件,然后日本机场哪儿也顺利的飞快的把胡姬苗运回温度控制在摄氏25度的实验室。我对那头猪非常反感。然后我就辞职了。

因为我很讨厌他,所以我临走之前向公司的化学供应商买进了很多很昂贵的化学品,其中有1g 价值1000块钱的植物荷尔蒙粉末。因为我是研究员,我说研究需要用到那些化学品,然后签名负责买进化学品的是他。他对于这笔花出去的钱要交待原因,而我已经到了走人的日子了。猪头炳在我离开公司之前当面对我说,我害他花了公司的很多冤枉钱。

我但笑不语。离开这家公司。

小早川伸木之恋

刚刚追完朋友借我的五本柴门文的漫画。
真过瘾。
我想或许柴门文是女性,所以她的漫画故事总是那么细腻感人。

她的故事里说的。。。。
爱情好像会在霎那间产生,看见对方好像在人潮中唯一一个发光的人,彼此吸引,彼此都知道是属于同类。然后故事慢慢的展开,两个人越聊越内心,心越来越靠近。
而爱情也好像会突然消失,你突然间觉得对方很模糊,再也看不清,也不想再看了。所有的纠缠在顿时解开,一切都变得坦然了。

女主角是作家兼植物盆栽导师。单身。前夫已逝世。
男主角是医生。有家室。
女主角比男主角年级大。

爱情大过天的故事。女人最喜欢看。

柴门文的爱情漫画故事,嗯,好看!

无花果

好多人都误会了无花果。

其实哪。。。。无花果这种果树的树身会先长出一粒粒青涩的果实,而它的花儿们都藏在这些未成熟的果实里。只是这些青涩的果实本身也并不是很大,而且把花儿们都秘密的藏在它的里面,所以人们由外看,是怎么都看不见这些细小而且被秘藏在果实里面的花儿。

因为人们生生世世没见过它的花朵,所以人们叫它无花果。

无花果的花儿既然密藏在果实里,那么那些果实如何成熟呢?

这就得依靠一种和无花果树相依为命而且命运息息相关的黄蜂了,这种黄蜂的名字就是名副其实的叫做无花果黄蜂。无花果的果实内部是无花果黄蜂寄宿的地方。在无花果黄蜂从果实尾端的一个小洞口进入无花果果实内部以后,它们就住在里面了。

而果实里头的花粉转播则必须依赖黄蜂们在里面的胡乱爬行了。无花果里头的雌花有两种,一种花茎长,一种花茎短。雌花都长在果实较内部的地方,而雄花则长在果实靠近小洞口的地方。当无花果黄蜂爬进去寄宿的时候,它们一定会先经过雄花,然后脚底沾满花粉,而当它们努力的在寻找花茎短的雌花的时候,就把花粉沾到花茎长的雌花。所以,花茎短的雌花会成为黄蜂寄宿的地方,而花茎长的雌花会成为果实的种子。

在果实里爬来爬去寻找适合寄宿的雌花茎的只是雌黄蜂而已。雌黄蜂是普通正常的,有翅膀的黄蜂,而雄黄蜂则大部分没有翅膀。雄的黄蜂在果实里只会和雌黄蜂交配,而假如雌黄蜂要出门的话,雌黄蜂也会帮忙咬个出口给她。(女权主义的黄蜂)

这世上如果没有无花果黄蜂的话,无花果的花粉无法由雄花搬到雌花那儿去,花儿们傻傻的一生出来就被秘密藏在果实里,谁也不知道它们,而且谁也进不了这小小的果实里,而果实一辈子也成熟不了。

然而这世上倘若没有无花果的话,无花果黄蜂没有地方寄宿,不知上帝会给它们住哪里了。因为雌黄蜂只会寻找短花茎的雌花,而雄黄蜂只会交配和咬破无花果果实给雌蜂飞出果实的洞口而已呀。

这从来不盛放的花儿,从来都被人类误会了他们是无花的。
然而只有这特别的黄蜂知晓这个秘密,也只有它们才能进入这果心里。

误会也罢,秘密也罢,这两种生命,是浪漫的宿命。

猎人与羔羊(4)

终于,我眼前不远处的树林里,缓缓的走出一只大狐狸。我看得头晕目眩,这天下竟有如此美丽的狐狸!

狐狸的毛发,色泽鲜艳,红褐相间。它的耳朵那么机警的竖立着。它的尾巴那么优雅的随着身体的移动而缓缓的摆动,狐媚妖艳,似乎只要它轻轻一挥,你的所有防卫都会被它一扫而空。阳光从树叶间直射他身体,映出一片耀眼的红色光芒。晨曦似乎只为承托它的红艳而发光,旷野间微扬的微风似乎只为煽动它的火红狐毛,山野间的树林在霎那间失去了原有的翠绿,一切的一切,只为让这只火红色的狐狸高傲的伫立,天地间再也没有别的颜色。

一刹那间,我看傻了眼。我想我被眼前的景象给弄晕眩了。狐狸一动也不动的站立着,目不转睛的望着我的方向。它的眼睛直视着我的双眼。虽然距离遥远,可是我可以感觉到那些直视之下旬热的眼光,似乎把我整个人都给看穿了。

我的眼光被它碧绿的狐狸眼睛狠狠的勾住了,我忘了我手里有一把原本是要射杀它的莱福枪。我就那样子僵立着,视线离不开碧绿的狐狸眼。

就只是那几秒的僵立,狐狸飞奔出我的视线范围,跑回去它身后的山林里,如一团火焰窜进绿野之中,我眼前顷刻恢复一片宁静。而我依然回不了神。我的灵魂似乎被它火红的身躯和碧绿的眼睛给拖走了,我身体停止动作,我的思绪也停顿了。

怎么会有那么美丽的身躯?怎么会有那么炯炯有神的碧绿眼睛?怎么它看着我的样子,似乎不像一般的动物在望着我?我在山里狩猎那么多年,动物的本性我怎么不清楚,人与动物之间的心灵互动,我怎会不了解?

不。它和其他动物并不一样。它有一份灵性。它望着我的眼神,参杂了一些不知名的人性情感,或许是敌意,或许是被欺骗的怒意,或许是,我一时也说不上来的不一样。它绝对不是单纯的动物双眼,这点我可以肯定。

我失神了好久。狐狸的眼睛始终占据了我的所有思绪。我无法作更多的思考。怎会有那样的双眼?那么远,却又那么直透我的心灵。那震撼啊,来自狐狸碧绿眼睛的震撼啊,我久久不能言语。

那天回家后,我什么也不能做。连肚子也不大感觉到饿。我沉入了迷思之中,久久不能自拔。我不相信我眼睛所看到的火红色狐狸,但是它却又是那么活生生的出现在我的眼前啊。。。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这五年来,我不止一次捕猎到狐狸,但是我没有见过这样灵性眼睛的狐狸。

我在沉思之中,无意识的想到了母亲那本厚厚的日记。或许母亲或父亲也曾遇到类似这样的狐狸?母亲的日记本太多了,我还没仔细读完。于是,在这睡不着的夜晚,我把母亲的所有日记本都搬了出来,企图寻找有关这山里的狐狸记事。我一页一页的翻看,母亲的字迹整齐,述说着日常生活的点滴,对父亲久久不能抹去的爱,还有对这山林浓厚的爱。

就在我眼睛疲累,感到非常疲倦的时候,我发现了母亲述说着有关这山里的狐狸事迹。那是父亲逝世之前的事,是母亲和父亲相遇之前的事。

猎人与羔羊(3)

我在天快亮的前半小时醒过来。天色黝黑,我开了床头那一盏昏黄的小灯,多了几分清醒后就走进浴室里,开了花洒,当头淋了满身冰冷的山水。早在父母亲都在人世的时候,我家里就安装了用马达抽取的山水。我从小就是冲山水长大的,冰凉透彻,而且水质和城里的自来水不一样。自来水不容易将肥皂洗干净,然而山水可以轻易的把肥皂洗掉,非常的清爽舒服。

冲好凉,我到厨房的土制灶炉烧了一锅热水。冲了一杯咖啡。这咖啡粉是从小镇杂货店里买回来的,并不是广告商猛赞超级好料的闻名咖啡。这是我母亲喝了一辈子的咖啡,每天清晨醒来时我都会闻到这咖啡香浓的味道,伴随着母亲在厨房忙碌的阵阵声响。对母亲浅浅的思念,似乎已经化成咖啡上袅袅上升的热气,我无法不作这样子的联想。

今天一定要逮到那只狐狸。村里务农维生的村民已经饱受这狐狸的欺负,我有责任替信任我的老乡亲们解决问题。我拿了挂在木墙上的莱福枪,摸摸口袋里那一只猎狐口哨,心里默默祈祷一切顺利。

终于天色渐亮了,天空里依旧可见一些比较明亮的星星。我站在大门口处,深深的吸进一大口新鲜的冰冷早晨空气。啊,我爱煞乡间的空气!草地是潮湿的,屋外的芭蕉和椰树完全静止,这大清早的,连风都还没有苏醒呢。

我开始轻步走向昨夜我埋伏的地方。这地方离我家大概有一公里远。清晨的山林雾气很重,蚊子还是很多。各类鸟儿的声音此起彼落,听得我心开怀。地上潮湿,我的皮靴子底部渐渐的堆满了厚厚的泥土。我每走二十米路程,都得停下脚步,用力的把鞋底向大树隆起的树根处猛踢几下,抖落那些黏附在我鞋底的湿泥土。要不那湿泥土越粘越多,真的不好走路。

山林里湿泥土的味道很重,参杂在空气里。有些不知名的夜花,幽幽的芬芳依然和青草味搅在一起。我越走越远,阳光也渐渐的在树叶间露脸。渐渐的,我已经汗流浃背。待我到达昨夜守候狐狸的地方时,阳光已经把眼前那一片旷野照亮得连站在茅草叶尾的一只蚱蜢都显露无遗。这时间刚刚好,不会太热,不会太暗。

我站稳了脚步,开始吹起了猎狐口哨。猎狐口哨专为捕猎狐狸而制,声音像是受伤的兔子在呜咽。首先我吹起来极其响亮的口哨,再过五分钟后,我让哨声渐渐趋弱。这口哨声,两公里之外的狐狸也能听得见,所以我并不那么急促不停的猛吹。我吹了一阵,停了一阵,然后仔细环顾我的周围,期待看见那一把火红色的狐狸尾巴,悄悄出现在耸高茅草的旷野里。

猎人与羔羊(2)

我站在大树后方的草丛中,放下手里紧握的莱福枪,仔细想着自己部署的猎狐行动。太阳渐渐西斜,若是我的估计没错,那狐狸应该就快出现。

这几天我一大清早就起身,在我熟悉的树林的到处走动,企图寻找狐狸的足迹和他到处遗留的粪便。要知道,狐狸和野狗的足迹非常相似,我仔细的察看后,然后又仔细的在树林布满干枯叶子的地上,寻找狐狸的粪便。狐狸的粪便和野狗就不一样了,狐狸的粪便会比较黑,而且通常在粪便里会有各类果子的种子。

昨天我就发现到一堆应该是属于狐狸的粪便,里面有着某种不知名的野果种子,那种子的形状特别,我虽然不知道它的名字,但是我可以确定的知道这种果实的树身在那里。要知道我在这山林里长大,而且在这山林里狩猎已经至少五年了。所以我有信心,这里生长着的几棵野果树就是狐狸日常的食物!

据我猎狐的经验,狐狸只在清晨和黄昏时分出来野外觅食,所以我在这将近西斜的夕阳里,静静躲在大树后方。我得确保我的后方没有任何阻碍,要知道,狐狸有时候会静悄悄的出现在靠近人的眼前,而假如我的身后不是一片宽阔地,我无路可退,那么可能最后被狐狸正面阻击的是我!

我手里的莱福枪已经装备好了.22WMR的子弹,里头装了2.6g的弹药呢。我就等待狐狸的出现。。。。。只要它一出现我的眼前,尽管草丛满高的,但我相信我开枪的技术,可以准确不误的击中它的身躯。

夕阳渐渐失去它的光彩,我的脸颊和耳朵已经被蚊子叮咬得痒痒的,浑身臭汗味,而狐狸在我漫长的等待后,依然没有出现。我紧绷的双肩和手臂有点酸,肚子叽里咕噜的作响,看样子我得把放弃今天被动的狩猎行动了。

我伸手进去我衣服的口袋,找出了我还没用到的猎狐哨子,准备明天一大清早,再发动一次猎狐行动,这次,我要把被动换成主动。。。。。。

猎人与羔羊(1)

我的名字叫韩德。这是是母亲给我的名字。父亲在母亲怀着我六个月的时候,因为一场不知名的疾病而逝世了。母亲为了纪念父亲,于是给我叫韩德,英文名叫Hunter。那是因为父亲是村里最厉害的猎人,母亲说,山里的野兽都闻得出父亲的那种震慑人心的威武,连毒蛇猛兽也惧怕着父亲呢。我猜想这应该是母亲夸大了父亲的才干吧,无论如何,在母亲眼里,这世上只有父亲最厉害。

在我二十一岁那年,母亲也是同样患了一种不知名的深山里的疾病,离开了人世。我今年已经三十三岁,要说老,也还不是很老,要说年轻嘛,又好像说不过去。哎,总之,在父母都相继离开人世后,我也在村里的小镇上读完书,于是我就像一般的镇里的少年,到了大都市去谋生。

像我这样在山里长大的少年人,比较起在城市里长大的少年人,我想我显得太愚钝了。口才比不上他们,狡猾也比不上他们,价值观也是相差太远了,于是是我混混沌沌的在都市里过了几年所谓城市人的生活之后,或许也是我实在不够他们坚强吧,我实在不喜欢人与人之间的明争暗斗。都是同样种类嘛,何必斗呢?于是我在七年过后,也就是在我二十八岁的时候,回到我长大的小镇里。

我母亲逝世之前,把父亲生前的东西都交给了我。其中有一些旧唱片,旧书籍,还有就是父亲的荣耀,那一把莱福枪,或许叫做民用步枪。而母亲则留给了我她的炊具和一大堆陈旧日记。

我在都市里生活的那几年,存了一点钱。那一点钱倘若用在都市里,我想那是没三两个月就完了。然而我如今居住的小镇,生活简约,我也是单身汉一个,于是我想,工作赚钱的事就暂且不想了,我想好好的在这山野林间,过回我习惯的山林生活。

镇里的老乡们见我偶尔在镇上的咖啡室里闲坐,都知道我由大都市回来了,开野味小餐馆的老李更是喜欢我,总是叫我到他的餐馆里坐,和我一起聊天说往事。

终于老李开口说出他对于我的想法了。

老李说,‘阿德啊,你父亲以前是打猎高手啊。’
我说,‘噢,这我听我妈说过。’
老李说,‘你。。。你可曾想过像你父亲那样,当一个猎人呢?’
我说,‘呃。。 说实在的,倒是没有想过。’
老李又说,‘我这间野味小餐馆时常缺货呢。。。。你,可有意思帮老叔一个忙?’

我想这提议好像很不错,于是就这样开始了我的猎人生活。刚开始学习打猎,是老李带着我去的,渐渐的我懂得更多以后,老李就不再与我同行。老李的野味小餐馆时常会有一些城里来的人,说要品尝野味啦,也有说要吃野味补身子啦,种种莫名其妙的理由的,自以为自己最懂得天下奇珍异宝的美食的男人女人们。我从小吃惯了这些食物,要我把它们区分为野味或非野味,实在有点怪怪的。

老李并不会规定我一定到捕猎到什么野生动物给他,只要我有收获,他都照单全收。我想这是我对这份新工作的自由度感到最开心的事。有时候我没什么大收获,只有几只小松鼠小野鸡而已。有时候我能猎到一只狐狸,有时侯则是山猪,山猫,四脚蛇等等。老李给我的钱,有一部分我存了起来,有一部分我拿去镇上的杂货店买柴米油盐和一些家庭用品。

我用母亲留给我的简单炊具煮我的三餐,没有出外打猎的那些时候,我就到我的小木屋的后方的小溪旁,躺在那两丛大竹子树下,有时候拿着父亲留给我的书籍在树荫下看,有时候读母亲的日记,有时候迷迷糊糊的睡午觉,直到太阳的热度转变,直到星星出现在我眼前。

母亲的日记里总是有那么一首歌,歌名是‘猎人与羔羊’。母亲的娟秀字迹写着那些歌词。。。

再也看不到孩子天真的笑容
因為他遺落一顆單純的心
沒有人躲過愛情的煩憂
一輩子也無法逃避
少女的心是五月扬起的微風
無法將滿懷思念輕輕吹送
如何能解釋愛情的苦澀
一輩子也無法忘記
沒有人躲過愛情的煩憂
一輩子也無法逃避

別問我男人的心是用什麼做的
它像是淹沒痕跡的漩渦
少女的心像浮萍激流中不斷的迴旋
淹沒在茫茫人海之中
少女的心像羔羊躲不過獵人銳利的眼睛
迷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我想母亲一定很爱很爱父亲这个男人。母亲在父亲逝世以后,都没有再嫁。我从小到大也没听母亲说过父亲有哪一点不好,母亲总是说,这世上最好看的男人就是父亲了。虽然我也不觉得自己长得非常好看,但是母亲也总是说我长得非常像父亲,非常的好看。或许这是为人母亲的一种偏见吧。我长得像父亲吗?也不知道,无从查缉,因为父亲母亲没有留下任何一张照片给我。

我渐渐的习惯,而且爱上打猎维生的日子。我想,假如可以的话,我想一辈子这样过下去也无妨。于是,日子就匆匆的,过了五年。

五年的狩猎日子让我的身体更加强壮,手臂和双腿自然而然的有均匀的肌肉,皮肤变得更加黝黑,当然我对这个山林更加熟悉,也更加有感情。我在空闲的时间里,有时候往老李的餐馆钻,于是也渐渐的懂得所谓烹饪的技术了。

五年的日子,就在那个烈日炎炎的午后,开始变得不一样。我像往常一样,在山林深处一个较空旷,较多阳光的地方,躲在大树后,静静等候那有可能出现的深山野狐狸。这一带的树林有很多松鼠和老鼠,也就是狐狸的食物了。

我已经好久没发出声音,身体也是完全没有动,就等着那村民最近盛传的狐狸出现。村民的家畜如鸡,鸭,小羊等等,似乎被最近出现在这头的狐狸吃掉了。我头上的树叶沙沙的响,太阳猛烈的透过那些树叶,直刺我紧眯着的双眼,汗水静悄悄的由我的额头流下我的脸颊和下巴,然后点点滴滴的滴落在我的绿色卡其裤上。

表弟的婚礼

上个周末晚,我奉母命回家乡参加表弟的婚礼。
表弟的婚礼和我以往参加过的婚礼非常不一样,它的不一样并不是因为他搞得特别隆重,或者请了蔡细历来参加他的婚礼。

表弟的婚礼和咱们北海人一般,就是在一个宴会厅,请来了亲朋戚友,美味佳肴规律性的一碟碟上桌,厅内有个舞台,让不怎么用心唱歌却非常用心穿得特别少布的年轻女生唱歌,也让不怎么幽默却以为自己很幽默的司仪主持婚宴的节目,同时也让北海的叔叔阿姨们上台高歌。舞台后方的大帘幕高挂着新郎和新娘的名字。舞台上也摆好了倒香槟仪式时要用到的层层高叠着的空酒杯,还有一个假假的三层结婚蛋糕,因为新郎新娘有个切结婚蛋糕仪式。

台下的主人桌装潢特别炫目,由四个花卉灯饰包围着主人桌。宴会厅内的会场昏黄灯光让人觉得舒服,空调不太冷也不太热。长长的红地毡由大门延伸到主人桌,红地毡两旁有高雅的花卉灯饰,映出缓缓走进宴会厅的新人们欢乐羞涩的脸。

宴会变得不一样,主要是因为表弟曾经是一名模特儿。表弟他身高182cm,鼻子挺高,眼睛有神,轮廓好看,身材一流,歌声也一流。由于表弟曾经是模特儿,所以他也请了一班他的模特儿朋友。

你知道咱们北海虽然很多俊男美女,可是要把一定数目的俊男美女集聚在一块儿,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俊男美女们就坐在我后面的那几座。俊男们的身高个个都接近180cm吧,我想。这些所谓俊男并不只是身高和普通北海叔叔们不一样而已,他们的样子,衣着,举止,似乎都经过训练,非常的‘模特’。而美女啊,哎,我也是很爱看美女,美女们身材都很高挑,身上没有多余的肉,脸上没有多余的豆,皮肤白皙,腿很长,头发是流行的发式,化装是专业的化妆,不浓不淡。她们的衣服,手袋,鞋子,化装,头发,举止。。。。恰到好处。

我就坐在邻桌,有种眼花缭乱的感觉。因为这只是普通的宴会,并不是特别的时装秀或什么大马新人奖,一时间那么多俊男美女涌现在眼前,真的有种梦幻的感觉。

我很少参加宴会,除了非常熟悉的亲戚和好友。这次的宴会除了一大班俊男美女吸引了我的目光之外,其实我静静坐着,还是非常喜欢看帮表弟拍现场照片的摄影师。

这个摄影师相信也是那一班模特儿的摄影师吧,非常专业的样子,而且,唉,长得非常好看。本来摄影师握相机的样子已经很好看了,可是这个稍微瘦而且长得挺高的摄影师还留了一点胡渣,头发也比较长,穿了一件黑色条纹的衬衫,牛仔裤球鞋。。。。。我看他多过看新郎和新娘。

这场宴会并不会嫌闷,除了有很多俊男美女,有个好看的摄影师,还有妇女们在现场把手机传来传去看妇女们骂蔡细历的简讯,骂到他。。。应该算是狗血淋头了吧。

仔细想想一下,北海人也真幸福。

故乡

阿牛的‘SUNGAI PUYU 的风’

鸟 在天空飞翔
风 在空中荡漾
夕阳的阳光 永远是那么温柔

天 看不到极限
地 伸展得如此遥远
奔跑在这片稻田 是天地缓缓移动的一点

缓缓暖暖温温柔柔的晚风
夕阳的椰林被她抱在怀中
她穿过摇摇摆摆曳曳的芋叶中

再穿过我微微颤抖的心头

哦!SUNGAI PUYU 的风
隐藏着多少梦
站在风中 我有一种莫明的感动
哦!SUNGAI PUYU 的风
唤醒我多少童年的梦
多年以后我再回首
是否能找回这最初的梦


ps: SUNGAI PUYU 是我长大的地方,有我的美丽童年。。。。。有父亲亲手建筑的小鸡屋子,有母亲喂养的一群鸭子,有大姐在厨房土制灶炉上炒香的炒米粉,有二姐劳力打捞的井水给我冲凉,有三姐亲手缝制的餐桌布,有四姐偷偷在我身后放手后让我自己骑的老铁马,有哥哥和邻居们在门前草地上追逐的足球,有姐夫车子播放出来的批头四歌曲,有母鸡在屋后的木屑堆里刚生下的温热鸡蛋,一天一粒,而拾温热鸡蛋给我母亲是我每日睡醒后做的第一件事,有姐姐们在晒衣时那些草坪上乱跳的蚱蜢,有迷路后傻傻的走到我家门前的小乌龟,有下大雨过后爬进我家的小蛇,有我们一家大小合力种植的菜圃,种有番薯叶,羊角豆,芥兰,菜心等等,有一头名叫Bobby的狼狗,有一大家族的猫儿们,有我和小妹一大清早到郊野收集的野花儿,有我和小妹喂养的小白兔,还有我和小妹在无所事事的午后,呆坐在家门前期待松鼠从椰林间跳耀出来的喜悦。

有人告诉我,东海岸是天堂。。。。。然而我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就在我儿时的家乡。
多么希望宝贝可以体会,有白兔有小鸡有乌龟有鱼儿有鸟儿有小猫有小狗有松鼠的童年。。。。
多么希望宝贝可以感受,有大树有池塘有椰林有芭蕉有布袋莲有蜂巢有稻田有海边的童年。。。。。

席慕容<写给幸福>

有些诗写给昨日与明日,
有些诗写给爱恋,
有些诗写给从来未曾谋面,
但是在日落之前也从来未曾放弃过的理想。
  
所以,
我要请你,
请你跟随着我的想象,
(但是要在日落之前,要在黑暗现身之前啊!)
想象在晨曦初上时,
在澄蓝明净的天空里,
所有可能和不可能的翱翔。
  
想象着一只白色的飞鸟,
在展翼之前心里永远无法满足的渴望。
(云山之外的世界呢?
那个我从来不曾见过却永远也无法释怀的世界呢?)
  
多希望能振翅高飞,
也许向东南,
也许向西北,
在令人屏息眩目的速度里,
对着心里的影象寻去,
也许,
也许在日落之前终于能与他相会。
  
小小飞鸟所求的,
其实也不过是一些小小的愿望,
想知道山峦与河流真正的来处,
想知道云雾之后是不是真有阳光,
想知道那千林万径,
是不是和自己所想象的果然相同,
果然一样。
  
是不是,
所有理想的寻求,
都要放在一双纯白的羽翼上?
是不是,
在每一个清晨的开始,
我们都该有一双翅膀?
(今天是不是终于能触摸到他的面容?
终于能靠近他的怀中?
而那温柔的微笑和泪水啊!
远方的海洋上闪着一波又一波金色的浪。)

所以,
我要请你,
请你跟随着我的想象,
当晨光初现,
在每一个人的心里,
都有一只白鸟轻轻飞起,
几番徘徊犹疑,
终于,
在无垠的天空中选定了自己的方向。
  
在每一个清晨的开始,
在每一个生命的开始,
请让我们都拥有一双纯白的翅膀,
让我们能在黑暗逐渐逼近的天空里,
展开所有可能和不可能的飞翔。

梅里雪山




大年初二的晚上,哥哥的老朋友人师来我家坐坐。

哥哥时常介绍他的朋友给我认识,这位名叫人师的老朋友,我已经听哥哥聊起他的趣事很多遍,有的没的。
这位朋友是丁加奴人,华语有丁加奴腔(山川他读作山窗,平安他读作平昂,句句有ng,句句都很搞笑。)

人师刚从香格里拉乡云南西藏那一带背包自助旅游回来,走路,骑马,坐四轮驱动车,用他的SLR拍了很多很多很多好看的风景照。他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去走,花了马币大概两千多块。他说他只走了一半的旅程,今年年尾再继续那未完成的香格里拉之旅。

他介绍我一个网站,就是这个http://www.gotohike.net(去徒步),里头告诉你登雪山该作什么样的准备,全程花费和一些大大小小的知识常识。

他拍雪山,冰河,冰川,雪花纷飞,雪地,他自己捏造的所谓小雪人(看起来像小雪鸡,哥哥说是小雪鸟。),还有因为雪地太滑而翻倒的汽车。

他还拍沿途的秋叶林,哑口,小镇,成群的牦牛,成排的白杨树,茶马古道的马儿,其中最让我着迷的是梅里雪山,尤其是她的日出。雪山的日出不见炙热滚圆的大太阳,只是她的雪白山峦被一片金黄色渐渐弥漫,逐渐的将一大片雪山的颜色转换,成一片金黄,一片灿烂。

于是我想啊~

亲爱的,我希望在我俩头发变成雪山那样的颜色之前,咱们可以去到这个地方,你要紧紧的牵着我的手噢,雪地是滑的,你别让我跌倒了。

或许我们可以亲手做一个大肥雪人(噢,我还没试过做雪人呢),我们用雪地里的开叉枝丫作他的双手,用肥肥的短小树枝做他的鼻子,然后我给雪人戴上我亲手编织给你的绒织围巾和绒织帽子,你帮雪人拍一张美丽的照片。

让我们一起亲眼看一看那雪山的日出,一起沉默的感受那冰天雪地,一起将彼此的心安稳的沉淀在我俩之间迟来的爱恋里。

只是,你在哪里呢?

爱情蔓


有种植物,叫做爱情蔓.

她是一种寄生植物,没有茎,没有叶子,所以也没有叶绿素,无法自己制造食物.
她的蔓很细很幼,金黄色,花儿很小,肉眼也不大看得清楚.
她攀延着大树,从大树那儿吸取自己需要的营养,她密密麻麻,可以把整棵大树都纠缠着,搞到最后连大树的样子也看不见了.她活着,就是和大树纠缠不清,剪不断,理还乱.假如把她从大树那儿分开,她就活不成了.

她的许多英文名字里,有些美丽,有些妖气.

人们叫她'天使的头发',指的是她金黄色透明的蔓.也叫她'金线','金绒','冰雹草'.
她和大树难分难舍,完全依赖大树而活,像女人的爱情本质,所以人们叫她'爱情蔓'.

然而她坏的英文名字可多着呢......

她密密麻麻纠结的蔓,或许会把大树的营养吸个精光,所以人们叫她'魔鬼的肠','纠结的肠','女巫的鞋带','勒死草','勒死蔓','拉倒','魔鬼小环','地狱结','发草','魔鬼的头发'.

天使和魔鬼.....同时,给你快乐,也给你痛苦.给你安心,也给你混乱.让你上天堂,也要你下地狱.

西方人给她那么多天使与魔鬼的名字,不及咱们东方人给她的一个名字浪漫--'妻子'.

爱情蔓,就是'冉冉孤生竹'这首诗里头的菟丝花.

冉冉孤生竹,結根泰山阿。
與君為新婚,菟絲附女蘿。
菟絲生有時,夫婦會有宜。
千里遠結婚,悠悠隔山陂。
思君令人老,軒車來何遲?
傷彼蕙蘭花,含英揚光輝。
過時而不採,將隨秋草萎。
君亮執高節,賤妾亦何為?

那么忙那么累

我从来没有试过那么忙那么累。

我在年初七那天终于在宝贝幼儿园的对面找到一个感觉不错的小单位,那是下午三点半的事。我告诉房东我决定了,就给了定金。

下午四点半,四姐夫说他有个朋友,刚好托运输公司载货下首都,然后隔天空车回大山脚。他给了比较好的价钱,于是我带着宝贝在傍晚的时候,驱车南下,回我蕉赖的家。

到了蕉赖已经半夜,待一切搞定,已经是凌晨三点钟。

隔天早上,也就是年初八早上,宝贝七点多就起身,于是我只睡了四个小时多,就起身收拾一整间屋子的东西,准备当天下午就要到来帮我载东西回大山脚的货车。货车在两点半的时候到我家门前,于是我一面收拾东西,车主一面把东西搬上货车。那是三吨罗里,我和宝贝的东西真的很多哪。车主说初九那天早上才下货给我。

货车走了以后,地产经纪来收回钥匙,这里检查,那里投诉,然后又折腾了一番。待地产经纪走了以后,我想好好冲个凉再上路,可是宝贝已经累得自己在车上睡着了,而且时间也不早了,我得赶回北海拜天公呢。

于是,也没冲凉,直接又上南北大道,大概晚上十一点半的时候到北海老家,冲个凉,刚好拜天公,看烟花,放鞭炮。过后没电,蚊子多,又热,宝贝睡不好,于是我帮他扇风赶蚊子,可是两点多的时候,他还是睡不着,实在太热了,于是我开车带他去兜风。回到家睡觉的时候,已经两点多。

隔天清早我又赶去大山脚的新家,洗地抹窗,整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等着房东给我合约的同时,也等着我那一罗里的东西的同时,我和宝贝帮我们的新家油漆。

然后。。。。终于罗里和房东在三点钟的时候也来了。房东给了合约,而我所有的东西都搬进了我的新家。

当时宝贝在我娘家睡着午觉。我一个人在新家,送走了货车司机和房东后,我静静的坐在我即将搬进来的新家客厅里,环视着这间我觉得我想安定下来的新家里,然后我望向窗外,想看看大山脚的那一座大山,我顿时觉得非常非常非常的累。

突然离去的人

突然离去的人最残忍。

没有给任何爱他的人任何心理准备,什么也没交待,要给的,要舍的,要身边的人安心的,要身边的人继续坚持的,要爱他的人放手的。。。。。。

就像俊阳在25岁那年突然离别一样,从此再也见不到他的白兔牙笑容。弹一手好钢琴的俊阳,写一手好书楷的俊阳,温文儒雅,满头卷发,善良和蔼的俊阳。突然离去,来不及和我一起看古典音乐演奏会的俊阳。

就像好友的父亲在不久前突然逝世,从此再也见不到他在小店口的门前卷烟草了。好友父亲也爱音乐文学,总在我慢跑到他家门前之后,给我一些人生的智慧言语,告诉我,人活着,就得独立,能飞多远,就要勇敢的去飞。他突然离去,好友泣不成声,越洋电话里我总是听得见泪水的声音。

有些人突然病发死亡,有些人突然车祸死亡,有些人因为患了病,渐渐接近死亡。

亲爱的,你既然无法预知那将来,那你什么时候才肯把握这现在?

Monday, March 3, 2008

王小慧--旅德摄影艺术家






关于王小慧,是我的一位留学英国的台湾朋友告诉我的。她叫刘文琦。英文名叫Elisa.瘦瘦高高,鼻子挺高,皮肤白皙光滑,素描画得很美,非常具有文艺气息的一个美丽女人,她比我小两岁。她的男朋友高大健硕,长得有点像言承旭.他帮她画了一幅很大幅的素描,就摆在她的房间里。

我是在英国居住的第一年认识她的。她先前在意大利读完意大利语文学,然后再到英国的Vidal Sassoon进修发型设计课程,因为她说她太喜欢发型设计这样的事了。我们离别之前,她还帮我剪了一头漂亮的头发。

我们很谈得来,总是互相交流很多好看的书籍,好听的歌曲,还有好看的电影。我们之所以谈得来,她说那是因为我们两个同样都是少根筋的女人。是啊,我们总是讲那些少根筋的话,乱笑一通,在厨房里弄沙拉也是胡乱的把所有西方国家的生菜统统切小片,加些千岛酱,就是沙拉了。我们都看了不止一遍的The Hours,都喜欢比较偏于女性主义的文学或电影。

她是第二个对我说,她喜欢村上春树也不知是因为赖明珠还是因为村上。第一个这样对我说的是育森。

我和她之间的记忆已经逐渐模糊,但是我还是能够记得她曾经借给我一本书,而我还来不及读完,她就回台湾了。

那本书就是王小慧的自传,<我的视觉日记>。
简介是这么写的:

她不是用眼睛看世界,而是用心来看世界。一旦看到,她便心跳了。绝无清晰的思辨,却是一阵情绪的波澜。在她的相机里,所有连动的机械部件,都由它来牵动,镜头上也布满过敏的神经。当神经颤抖起来,她便赶紧揿动快门。这驱动快门的意念只是要把稍纵即逝的心灵感动永恒地固定……这些对美好瞬息的珍爱,不期而遇的欢愉,还有淡淡的惋惜,构成一种低调的人生诗,一种又苦又美的心境,一种抓住感动了她的事物便牢牢不放而刻骨铭心的气质。这是好的作品,其实也是她自己。艺术的发现都是发现自我,艺术是把自己个性的灵光投射在世间万物上,然后再一点点收回到自己的作品里。

这本书我还看没有完,也一直在马来西亚的各大书局找着这本书。然而就是找不到。这本王小慧的自传,好像刘文琦一样,在我生命里,突然消失了。

真想到台湾的书局逛一逛,然后和文琦见个面,看看大家都是不是已经驳上了那曾经遗失的一根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