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16, 2009

有些人喜欢屋子很大间,屋外铺满瓷砖,没有植物无所谓。
有些人喜欢双层的屋子,爬楼梯无所谓。
有些人喜欢住在半空中,没有养狗没有草坪无所谓。

我喜欢没有屋子,住在山芭里,没有穿衣没有穿裤走来走去无所谓。(这句话是李育森终极无聊插嘴进来说的无聊话。)

都还没写完,李育森就吵着说要看Denzel Washington的戏。最近我迷上他,这两个星期以来,一有时间就看他。

黑人影星,最喜欢Denzel Washington,其次是Jamie Foxx. 也喜欢Semual Jackson.

Sunday, November 15, 2009

一个周末三件事

第一件事:

周六的中午我带宝贝去吧生无际定义(Bukit Tinggi)的购物广场闲逛和买点家居用品。我在前一天请同事们去吃大餐的时候知道那个购物广场有米奇老鼠的表演和游戏节目,所以周六有心带他去看看。
节目主持人要求小孩们一起上台跳舞,宝贝拼命举手,冲到台前排队上去跳舞,虽然半途就被淘汰,但还是有小礼物。宝贝开心得不得了。当主持人在下个节目又要求小孩上台的时候,宝贝又冲到台前,当然这次不得要领。后来又有另外一个上台的表演,宝贝又冲到台前,也还是没得上啦。他然后就静静的做在台下观看。非常开心,非常喜欢参与这样的节目。

作为母亲,其实并不是要孩子上台拿威风或拿小礼物,作母亲希望的,只是可以看到勇敢不怕事,不怕输,不怕面对群众,乐于参与社会活动的孩子。

第二件事:

小妹一家说要在下个周末来我家住宿,我的客房和客厅宁乱不堪,于是我先把客房的杂物清理,然后替四面墙油漆。我做完后脸上也沾到白色油漆,宝贝拿了小小毛巾,细心的替我擦掉脸上的白色油漆。他的脸孔贴近我的眼睛,我细心看他,他细心的,一遍又一遍的帮我擦掉油漆,脸上的表情那么认真,那么温柔,那么的为我,那么的疼爱我。

到底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是怎样的呢?我觉得文字写不出来。

第三件事:

周日下午我带宝贝到游乐场踏脚车踢足球,他遇到他平时一起玩的玩伴,于是就和他们玩。我一个人在小亭子处阅读书籍。宝贝在玩着球,另外一个年级较大的男生(这个男生并不是宝贝平时的玩伴),作状要打他。宝贝年级比他小,有点被吓着的样子。

后来那个大男生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结果宝贝被那大男生的球,正中射中他的脸。哭了。大男生被母亲骂了之后,跑来对宝贝道歉,结果没事了,又继续的玩。

怎知不久后,宝贝和玩伴们在玩秋千,就那样不小心,秋千撞到宝贝的脸,上唇肿了起来,内部的牙龈也裂了一点,嘴巴里都是血,然后连鼻血也流了一点。我抱他回家冲凉,给他吃晚餐。他后来又自己哭了起来。我问他为什么突然哭了起来,他竟摇头叫我不要问,他说没什么。我一直轻声追问,耐性的希望他会告诉我,为什么会无端的又哭了起来,他才说,他怕伤口还会很痛。我一直安慰说,不会再痛了,明天就好了呀,有什么事情,心里想什么都要告诉我啊,不能什么都不说不告诉我的。

一个周末,可以发生那么多的事。你可以看到孩子勇敢可爱的个性,他的快乐,孩子疼爱你的小动作,让自己感动,孩子受伤后,心里所想的,所感受的,他的矛盾,他的难过。

试问那些不把时间留给孩子的父母亲,怎么能够和孩子建立亲密的关系?怎么能够了解孩子心里所想?怎么能够明白孩子遇到事情后的一些反应和心理问题?

一个周末而已。倘若身为父母的,不能把时间留给孩子,却留很多的金钱给孩子,你说这对孩子来说有什么意义?

曾经有一次宝贝在车子里自己想着说着,他说,‘妈咪,我不要你老老。’
我说,‘每个人都会老老的啊。’
宝贝说,‘可是你老老了你会死去啊,我不要你死去。’
我说,‘我不会那么快死的啦。’
宝贝还是不放心的说,‘我不要你先老老,我不要你先死去。’然后就哽咽,越说越难过。
我一个人驾着车行驶在马六甲的市中心,一直回头望着他说,‘你妈咪不会那么容易死的啦。’

假如2012真的是世界末日也不错,我和宝贝可以一起死去,反正人就是得死,不是吗?

Tuesday, November 3, 2009

鱼的方向感

小雪手中紧紧的握住一封信,几乎要把它捏碎了,然而她并不知道自己的眼睛究竟望向了哪里。乌黑的发丝随着微风轻拂她的脸庞,阳光竟是那么的灿烂。天地并没有旋转,她只是错愕。她只是错愕而发呆了。午餐时间那么紧凑,同事们谈笑风生的声音模糊的飘过她的耳际,邮差的摩多声如公司前方柏油路上的水气蒸发掉了,是汗水或是热气吧,她看着自己的名字,模糊了双眼。

怎么可能在这平庸忙碌的日子里,看到他的字迹。怎么可以。

她紧握着那封信,步伐安稳的走回办公室,用尽所有的理智,拆开了那封信。她的手有点抖,以至信封并不能平滑的割出一个完美的缝。原来里头的信纸,只是那么薄的一片纸张。

没有长篇大论情情爱爱的字眼,没有对不起,没有我爱你,没有解释,没有理由,没有时间,没有地点。

他只用简单的一条线,连线的画出简单的两尾鱼。两尾鱼,对嘴亲吻的两尾鱼。

她把那两尾亲吻的鱼收进信封里,再把信封收进皮革手提袋里,走出了公司大门口。

同事们都去别处吃午餐了。她孤单的站在公司大门处,努力的挖掘出尘封在心底的一些模糊记忆,想着三年前他临走前她随口问的一句话,‘鱼儿到底有没有方向感啊?’他沉默没回答,不敢告诉她,其实他对自己的人生也没有方向感,什么也给不了她。

小雪抬头望着湛蓝的天空里那几朵没有方向感的云,笑了出来。








Thursday, October 22, 2009

George Butterworth


George Butterworth 的全名是 George Sainton Kaye Butterworth (1885-1918)。

他是一名热衷于英国民谣的音乐家,曾参与英军的第一次世界大战,被誉为英勇的战士。

我的家乡是Butterworth,我家乡的州首府是Georgetown.是不是因为他?
希望是吧,没什么时间去考证一下这件事。
音乐,民谣,英勇的战士。嗯,不错的Butterworth。




Tuesday, October 20, 2009

天使游戏

作者:Carlos Ruiz Zafon (卡洛斯。鲁依斯。萨丰)
译者:范湲

《风之影》的作者的第二本小说。

有些人不阅读,有些人嫌小说字太多,没能耐去翻阅。可是,阅读小说的乐趣,只有喜欢阅读小说的人才能体会。我不知道有没有女人把‘喜欢阅读小说’作为一个择偶条件,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我会把这点例为我的择偶条件。

喜欢阅读小说的人,自有一股魅力。那种魅力由宁静,专注,孤独,思考,享受文字,欣赏文字凝聚而成。

城市里紧张刺激炫目亮丽的生活,把一个人内在的纯净样子都污染了。唯有小说,把你拉回你自己的心房,静谧的,孤单的面对自我,外头再刺耳的声音你都听不见,全世界对你的要求都无关紧要,你只要一盏可以照亮纸页上方方块块的美丽中文字的灯,一张舒适的椅子和一杯香味四溢的咖啡。这样就够了。

而阅读最大的乐趣就是,你可以大声的对全世界说,‘我此刻迫切的需要孤独,请不要打扰我。’

你的心没有对任何人的依赖和牵挂,你甚至可以对你最爱的男人说,‘去吧去吧,和朋友们去荒岛住一阵子吧,把所有的大鱼小鱼虾啊蟹啊蚌啊珊瑚啊都钓上来看看,然后拍很多很多海洋生物的照片,一一的拍完后再一一的把它们放回海里,然后再写一本现代版的《老人与海》,或者再研究一下各种新格式的海鲜烹饪,或许和钓友们日夜不停的聊钓鱼经,聊如何钓多曼,如何出公海钓魔鬼鱼,如何到半咸半淡的河口钓石班,如何到瀑布钓飞狐,哪里的梅花斑最大条,哪里的乌贼最多,哪里的青吉罗成群结队,怎样的船适合到浦种的大湖中央钓小红鱼,怎样的船适合到贝拉湖穿梭在迷宫似的rasau之间,不过瘾的话还可以把钓鱼经编册成书,让万千钓友们共享,你说好不好?’

爱书的人请不要错过《风之影》,也不要错过《天使游戏》,因为这两本书里,说的就是爱书人的故事。

Saturday, October 17, 2009

理想

人的心很容易浮躁,一浮躁,什么事都不对。因为浮躁了,觉得很多要快快得到的东西得不到,很多想快快做完的事情做不完,很多心思,很多计划,可是因为浮躁,这个做一半放弃,那个做一半又放弃,结果没有一样事情坚持到最后。

或许你会觉得浮躁,也是因为那件事并非你心里真正想要的。

假如有一件事是你心里很想做的事,很多年了,心里还时不时会想起,那么总有一天你会定下心来,慢慢的去实行它。我想,这才是你真正想做的事,而对于这件事,你并不会浮躁。

心里有了这样的一个计划,你不会想轻易的对谁说起。就算你偶尔聊起而有人在你耳边反对,你似乎不会生气,因为你的心志坚定。你打定主意一定要落实这一件事。

当然这样的事并不是三天两夜就可以成就了。你要收集很多资料,你要做很多的准备功夫,你要面对一些反对的声音,你要放弃一些你之前你觉得很喜欢但现在已经没有心情去追随的吃喝玩乐。你少了浮躁的心,你少了埋怨的话语,你少了慵懒的感觉,你少了狭窄的思想。

你的心里只有一个目标,再多的反对声也不会惹你生气,也不会阻挡你继续坚持下去,你不觉得周末一定要和朋友去喝酒,你也不觉得下班之后一定要追看连续剧,你更加不想去参加同学会。

你的心炙热,因为你想着要实现一些你埋在心里很久的事。用不着别人来定你的成败,也用不着别人要教你怎么做,你已经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你知足,积极,努力,沉稳。你在追求你的理想。

反过来说,你如果每周的星期一期待星期五,而每天只想快点下班,快点可以慵懒的谋杀时间,然后周末不知所措,假日只想花钱买娱乐,旁人的一句无心,抑或有心的话都可以惹怒你,那么我想,你实在有必要去自己的内心挖掘出一个属于你自己的理想,你穷其一生只想做到事。

而我想,埋在你心里最深的那件事,就算疯狂,就算渺小,只要能让你的生命变得炙热,能让你的快乐一直延续着,那我想,这就是你的理想了。

Tuesday, October 13, 2009

郑丁贤

前天上书局,买下了郑丁贤的《举重》和《若轻》。
读着书本的内容,读回了我隐居英国那四年所错过的家乡政治事件。

啊,原来发生了那么多的事。原来,我在那四年间,真的完全和家乡隔绝了。

人在国外,就算媒体多么厉害,也不能尽诉真实。我察觉到这样的事,是在我来回英国和马来西亚的那几年的时候。英国媒体报道的马来西亚事件,有些走样。马来西亚报道的英国事件,也有些走样。也因为这样,我人在国外的那些年,我更本也没心机去知道家乡的政治。况且在英国唐人街的中文报,都是报道香港和中国大陆的事情,我读了没感觉,久了也没继续拿了。

读着郑丁贤的《举重》,我终于明白为何我回乡定居后,总是听到有人在骂凯里。一回国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谁是凯里。隐约的觉得身边的人都说他很糟糕。

现在工作好多好忙,有时候我没时间详细的阅读报纸上的新闻,而有时候我觉得那些头条新闻有点乏味,或者有时候我觉得政治人物说太多无聊话,不屑去阅读。然而就算这样不想买,我站在报摊前,还是假死的翻阅一下,翻去读一读郑丁贤才走人,虽然这样有点不好,但是忙起来的时候,是真的整份报纸完整没有翻阅的就过了那么几天的呀,多么浪费。(可是有时候版头照片是涂了口红的纳吉,看了有点作呕不想买。)

我知道我变了。我初中的时候喜欢琼瑶,我要一辈子只爱一个男人而已。后来高中的时候喜欢张曼娟,后来觉得她也是婆妈又不食人间烟火,于是喜欢上张小娴。可是张小娴喜欢悲惨的结局,而我逐渐长大,觉得爱情就算生离死别,也没有必要觉得自己很悲惨。然后我喜欢亦舒的现实与利落,工作,赚钱,生活。可是怎样呢?当了母亲,觉得龙应台写孩子和母亲的事,触动心弦,同时逐渐的发现到生活之中,切切实实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实在就是政治。

你读龙应台。你阅报读评论。然后你读郑丁贤。

我34岁啦,看了金城武那么多年他好像没有长大,有点纳闷。越看他越像小男生,丝毫没有中年男人的魅力。

郑丁贤就不一样啦,读他的文字,觉得他的脑袋让人着迷。难怪森也喜欢他。

那天和森去一间户外用品店,偶然的走进一间全是二手军用产品的商店,里头有美国士兵们的帽子,越南士兵的衣服,缅甸士兵的背包,印第安人的棉织毛毯。。。。店主自己到世界各地去搜集,世界各地的去。

回程时森驾车我阅读郑丁贤,我看着那封面,突然问森,‘你觉得那买卖士兵衣物的店主,有没有像郑丁贤?’森说,‘想想也很像噢。’我说,‘或许是郑丁贤的弟弟,他也是来自马六甲噢。’

森向郑弟弟买了一顶美国士兵的二手camo帽子, 是一顶特别的帽子,可以完整的遮住森的耳朵,从此他进山芭钓鱼不必再给蚊子咬到耳朵红肿了。只是森戴着那遮住了耳朵的士兵帽子,看起来很好笑。每次一见到他戴,第一个反应就是哈哈笑。

读郑丁贤开心,偶然的跟郑弟弟买到喜欢的帽子也开心,看森趣怪的样子也是开心。